附錄二原民生輔導

一、設立目的
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落實「原住民族教育法」第25條規定,鼓勵大專校院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(以下簡稱原資中心)指定專責人員,並依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要點」第5點規定,行政人力以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;無原住民身分者,則以了解原住民族文化者優先,以輔導原民學生生活及學業為主要業務,;本校受教育部指導成立原資中心運作,期待透過原資中心單一窗口服務機制,關懷及輔導本校各原住民族學生課業、生活適應、就業輔導及生涯發展,建立各原住民族群文化交流及信心培養場域,提升原住民族學生學習成效及未來就業競爭力。

二、目標與定位
本中心成立於109年07月01日,為關懷及輔導本校各原住民族學生學習、成長、及發展的友善空間,提供原民學生課業學習、生活輔導、生涯就業、部落服務學習及原住民教育文化推廣相關活動等。以「關懷離島原住民學生」及「推廣全民部落原鄉文化」兩大方向,一方面藉由整合校內外的專業人力及資源,有利於原民學生學習、成長和發展的友善環境空間;另一方面也積極推廣部落資源,辦理原住民族藝術文化研習,讓離島學生豐厚自身族群或跨族群的文化素養。期許原民生在學校內獲最優質的課業學習、生活輔導與生涯就業之資源和協助,更能有效發展各族學生多元文化特色,建立各族群文化交流及信心培養之場地,積極致力於維護並推廣原住民族的文化資產,回饋部落,培育未來菁英人力。
最後異動時間:2024-01-04 下午 02:50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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